- 本室採全面開放制,凡欲使用本室資料者,應出示身分證件。
- 凡進入本室者,可攜帶私人書籍,但不得攜帶食物、飲料等,並應維持室內之整潔與安寧。
- 借書冊數及期限
- 本系所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,借書以二十冊為限,借期一個月。
- 本系所助教、博士後研究員、研究生及研究助理,借書以十冊為限,借期一個月。
- 本系所兼任教師、職員及學生,借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一個月。
- 本校非本系所教師、助教、博士後研究員、研究生、研究助理,借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一個月。
- 本校非本系所之職員、大學部學生,借書以二冊為限,借期二星期。
- 台北地區隸屬於下列諸單位之物理從業人員(即國科會研究計劃主持人):
- 台灣師範大學物理系
- 東吳大學物理系
- 淡江大學物理系
- 輔仁大學物理系
- 文化大學物理系
- 中央研究院物理所
- 中央研究院原分所
- 中央研究院天文所
可持服務單位主管(系主任或所長)之證明,經本室同意辦理借書手續,借書證由本校核發,每人借書總數不得超過二冊(限國科會經費購買之書籍),借期二星期。
- 借書到期,如欲續借時,應攜帶所借圖書辦理續借,但該書如有人已預約時,則不得續借,續借以一次為限。
- 已借圖書逾期未歸還者,不得再借他書,並停止借書權利。
- 逾期在一星期以內者,每逾一日,停止其借書權利一日。
- 逾期在一星期以上者,每逾一日,停止其借書權利二日。
本規定經台大物理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其他未規定事項依國立台灣大學總圖書館所定規則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