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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大學應用物理學研究所

碩士班

碩士論文考試須知

申請時請繳交

  1. 歷年成績單1份。審查學分(請自行填寫審核表):不含畢業論文學分,碩士24學分以上。

  2. 學位考試申請書,於臺大INFO(for學生)之碩、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處填申請書,列印後經指導教授簽章後向系辦提出申請。

  3. 口試論文初稿或摘要

口試後

  1. 繳交「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」影本

  2. 口試成績單

離校前請確認

  1. 繳交論文定本:二本精裝,一本平裝(皆須附有「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」

  2. 填報臺大圖書館網頁之「臺大電子學位論文系統」

  3. 依據「離校手續需知」辦理離校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