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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

大學部

 

 

 

    本系(所)與福州大學物理學系為拓展學術交流、促進學術合作、增進相互瞭解,同意以互惠原則,進行交換學生計畫。

  • 級別:系級。
  • 交換單位:福州大學物理學系。
  • 交換人數:每年至多得交換兩名學年交換生,包括學士學位生及研究生,兩名學期交換生相當於一名學年交換生。
  • 交換條件(由原屬學校選出):

        一、應至少在原屬學校修業滿一年。
        二、應學業成績優良。
           三、應符合原屬學校及接待學校之要求及其他規定。

  • 申請方式:請洽詢物理系辦公室